释义 |
赠与的撤销可以分为无因撤销和有因撤销。无因撤销的条件是:1、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还未转移;2、赠与未经过公证。有因撤销的条件是:1、受赠人没有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2、受赠人没有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3、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分析 赠与的撤销可分为无因撤销和有因撤销。无因撤销的条件为:1、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2、赠与未经过公证。有因撤销的条件为:1、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未履行;2、受赠人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3、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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