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60多岁没有偿还能力也不是可以不履行债务的理由。债务应当还清,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裁决,可以分期偿还,有能力拒不偿还的,可诉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那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清偿,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简而言之,就是债务人有多少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