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侣长期同居如何认定共同财产 |
释义 |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取得、处分并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为一方的除外);其他双方共有的财产。涉及一方有婚姻关系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用于同居财产添置的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 “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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