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后财产公证同一般的公证程序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婚后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及手续有: 1、首先,办理婚后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