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过程 |
释义 | 上海公积金异地买房提取过程 如果是个人和配偶购买了外省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那么,他们的房子的所在地就是他们自己或者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户籍地,并且没有得到过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也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 上海公积金异地买房提取过程 报名地点 建行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 有哪些 1、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正本。 2、申请取回的理由文件正本。 (1)如果是外地城市的,请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如果是二手的,请提供契税证明),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包括原有不动产证书),以及户籍地证明。 (2)在取得公共住房产权证书之前,需提交公共住房销售合同和个人购房付款证明(已经盖上建行业务章或现金收款章的用户联名)。 (3)有拆迁安置的,须提交拆迁协议书,超出补偿金额的发票或收据(拆迁方需出具补偿金额的补偿证明),不动产权证(自发证之日起5年以内)。 (4)如购买已被拍卖的房产,需提交拍卖确认书,购买该房产的发票或收据,以及自发证日期起5年以内的不动产证(包括原有不动产证书)。 3、以我的名字在城市里的一张借记卡。 4、其它有关资料:对办理支取手续的人员,如对支取手续的真实性有疑问,可要求其提交其它有关证明资料。 办理程序 1、购买公房之前提取的:本人提交必须的资料-付款单据到建行所在的营业网点的建行办理。 2、购买其他住房,所需资料由本人提供。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到建行的分支机构办理。 (2)提取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封闭专户》和《自愿缴纳专户》两个账户的,由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营业机构受理。 (3)多名支取申请人联名申请时,其中一名支取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支取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闭专户"和"自愿缴存专户",须到上海市支取中心的营业地点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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