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现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及时通知争议当事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