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生外出会诊经谁批准 |
释义 | 各级医师外出会诊,必须经由医务科批准同意,未经医务科批准同意,不得擅自外出会诊。上级行政部门下达的紧急医疗会诊和抢救任务除外,但事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医务科补办手续。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法律依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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