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