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害人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可以申请附带民事赔偿,但在某些情况下,被害人可能会选择放弃民事赔偿,例如达成和解或不愿意再次参与诉讼。那么,被害人在放弃民事赔偿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如果当事人放弃请求,撤回起诉或者和解达成协议,对方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但是,法律没有规定被害人在放弃民事赔偿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 但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受到多方损害,被侵权人主张赔偿的,应当优先受偿,优先受偿的顺序由受侵权行为的性质、时间和损害的程度等因素确定。因此,如果被害人放弃了民事赔偿,但其他受害人未放弃,则被害人可能无法再次申请赔偿。 综上所述,被害人在放弃民事赔偿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赔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其他受害人未放弃赔偿,则被害人可能无法再次申请。同时,被害人需要注意,民事赔偿主张的时效为二年,如果超过时效期限,将无法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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