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枣余厅1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绿化按照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处理。 2、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毁袜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1996年6月4日发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3、城市道路实行工程凳隐质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1月10日发布)自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法》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