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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去世了是先注销户口还是先把房产证房主改了在注销?
释义
    法律分析:一、户主死亡是要办理注销户口的。 二、房产证是户主,不会因户主的户口被注销而失去法律效力,是逝者的合法遗产,可以由遗嘱中指定的合法继承人或者由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 三、房产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与户口本上面的户主没有任何的必然关联。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一定就是户口本上的户主。 四、户口本与产权证登记的内容和设定的权利是不一样的。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2、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人死了户口迟点注销违法吗
    人死了户口迟点注销是违法的,注销户口是有时间限制的。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双重户口注销了怎么恢复难
    双重户口的注销流程为:1、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注销;2、出具其当事人的2个户口簿,并说明相关情况出具证明材料;3、户口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审核之后予以注销其中的一个户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注销证明怎么办啊,因入伍注销得户口?
    办理已销户的户口注销证明的流程具体如下:1、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2、死亡户口注销,凭法律依据:《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3、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4、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注销的方法具体如下:1、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窗口领取《注销户口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注销户口申请表》;2、网上下载《注销户口申请表》,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注销户口申请表》,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提交材料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派出所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重复注销户口。原户口不注销怎么办?
    法律分析:1,当事人因双重户口而注销的,原则上来说,必须注销掉当事人虚假的,后办的户口;2,如果当事人被注销的户口,才是常用户口的,当事人可以咨询,是否可在本人的常住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添加上当事人被注销掉的户口及身份证上的名字;3,如果不能添加的,应咨询现在保留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能否开具被注销的户口和当事人现在的户口,两者为同一人的证明;4,带上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及本人现在的户口本、身份证,去相关证件的所在地(比如房产证等)变更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自然死亡户口注销无户口本能办理注销吗?
    法律分析:不能自动注销,公民死亡后需由其亲属持该人的死亡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至该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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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0: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