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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驶本丢了怎么办?
释义
    一、行驶本丢了怎么办
    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4条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4条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二、行驶证丢了怎么办
    行驶证丢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管所需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三、行驶证副本丢了怎么办
    重新补办。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为正本记载着车辆的基本信息,副本记载着车辆的检验状态。即使只是行驶证的副本丢了,也得重新补办。补办方法是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外地居民需要暂住证或居住证,及其复印件),开上车子,直接到车辆管理所进行补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4条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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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8: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