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拘留通知书要坐牢吗
释义
    法律分析:收到拘留通知书是不一定要坐牢的。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最长时间是不得超过37天的,所以它和传统意义上的“坐牢”相比,还是有显著区别的。一方面,被刑事拘留不一定意味着犯罪,完全有可能无罪释放或者是变更强制措施。另一方面,刑事拘留是在看守所进行,不需要进行劳动改造。再一方面,拘留和服刑所具有的权利不同,刑事拘留期间只能会见辩护律师,而服刑期间是可以接见家属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 1: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