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仍归业主所有,不因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消灭。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一般批准续期,缴纳续期费用则可继续居住该房子。一般买房只买了70年的产权,到期后自然需要续费。如果不续费的话,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自然消失。至于到底是谁续费,续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上也存在很多空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