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证两书是指什么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统称为一书两证。根据《城市规划法》,城镇规划管理实行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制度,简称"一书两证"。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项目选址的法定凭证。 2、是土地部门提供土地,计划部门项目立项的依据。 3、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2、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3、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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