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实单位克扣工资?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其中包括工资转账凭据、考勤记录、工作证件、人证、业务相关证据等。另外,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一般是银行卡没有转账记录,而劳动者需要提供证明自己应得工资的证据。恶意欠薪的证据收集也有相应的内容。 法律分析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能需要尽量准备以下证据来证明劳动合同关系: 1、工资转账凭据 2、考勤记录 3、工作证件 4、人证 5、业务相关证据等 6、加班的证据 7、入职通知书 8、录音证据。 二、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一般就是银行卡就该月没有转账记录。 一般劳动者能证明劳动合同关系就可以了,拖欠工资由劳动者主张这个事实即可,拖欠工资的事实一般由单位举证。 三、恶意欠薪怎么收集证据 如果要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应收集以下材料:一是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加盖公司公章的聘用书、该岗位的准入证、考勤记录等。二是有证据证明应当支付的工资数额,如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或者工资调整额。三是目前应发不发工资的证明。 结语 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但现实中仍存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因此,劳动者应尽量准备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工资转账凭据、考勤记录、工作证件、人证、业务相关证据等,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同时,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应收集银行卡转账记录等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工资。恶意欠薪用人单位需举证,劳动者只需证明事实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也可以根据第八十五条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被克扣的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行政部分应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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