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八岁以后还有抚养费吗,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
释义 | 十八岁之后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支付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给付方法: 1、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一、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到几岁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到几岁,视情况而定: 1、一般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抚养费要增加的条件如下: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但是这个抚养费并不是一层不变的,日后可能因为客观原因发生变化而增加抚养费数额。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要付多久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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