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给付抚养费,法院冻结账户不会划拨所有财产,法院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 执行通知书 ,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