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安置房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婚后安置房离婚的分割办法:若认定婚前房产属于一方房产的,则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用分。若认定婚前房产属于双方房产的,则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 一、婚后折迁补偿款属共同财产吗 婚后所得折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补偿款性质具体分析。 1、如果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婚后拆迁所得补偿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被拆迁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政府的补偿安置房是针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的补偿,所以补偿安置房应属于被拆迁房所有人所有。 但是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等,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二、婚前房产怎么界定 判断房产是否属于婚前房产,以购房款项的资金来源为准,如果购房款项是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的,房屋就属于婚前房产,如果购房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就属于婚后房产。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是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但是在婚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个人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具体如何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还没有还完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平等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个人的房屋婚后卖掉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个人的房屋婚后卖掉所得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前房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对其有正常的处分权,夫妻一方在婚后卖掉的,其所得也应该归卖方所有。如果是婚前房产在婚后有加配偶的名字,由于此时房子已经成为夫妻共同房产,所以婚后卖房所得的钱款也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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