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释义 |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在城市自建房首先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其次,在城市动土还要获得许可,即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最后,如果城市自建房屋对外预售的还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国土资源局对所申请的土地进行审查核实丈量,并划清地界,签字盖章。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最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提交申报,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申请人;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农村建房也是需要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的手续按照以下顺序逐一进行: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4.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5.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6.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7.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11.建房户领取房屋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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