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不到一周只做了四天,自离有工资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支付及扣除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双方约定和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部分经济损失。工资应在约定日期支付,节假日须提前支付。劳动合同解除时应一次付清工资。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工资的20%,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九、十六条。 法律分析 上班不到一月,自离3天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和员工的工作天数来计算其工资,若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部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拓展延伸 工作不到一周,只做了四天,离职后是否能获得工资补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即使工作不到一周,只做了四天,离职后仍然有可能获得工资补偿。根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按小时计酬,您应该获得相应的工资,按照您实际工作的时间进行计算。然而,如果您是按月薪计酬,通常情况下,您可能只能获得实际工作的天数所对应的工资。但是,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公司而异,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您的具体权益和法律规定。 结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员工工作天数来支付工资。若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部分,但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工资的20%。根据劳动法规定,即使工作不到一周,离职后仍有可能获得工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和政策因地区和公司而异,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具体权益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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