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无故被辞退有补偿吗 |
释义 | 1、试用期被公司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辞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 2、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1.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一个月被辞退有补偿吗 在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出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和严重失职等问题,用人单位在辞退劳动者时,不需要补偿。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不能证明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等问题就随意跟试用期内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这种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