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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扰乱行政机关管理秩序的处罚
释义
    

法律主观:
    


    以下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会受到处罚:
    (一)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二)哄闹、冲击法庭;
    (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四)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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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8: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