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是否需要偿还公司破产后的债务? |
释义 |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只有在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股东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并偿还公司债务。否则,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清偿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情况不同: 1. 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那么公司可能会破产。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出资偿还公司的债务。 2.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股东就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清偿责任。 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债务,如果股东如实出资的,转让股权后不承担公司债务,如果存在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情形的,转让股权后仍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语 这段话阐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那么公司可能会破产。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出资偿还公司的债务。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股东就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清偿责任。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债务,如果股东如实出资的,转让股权后不承担公司债务,如果存在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情形的,转让股权后仍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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