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逮捕后一般不可取保候审,但有一下情节可以取保候审,第一,大概会被判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大概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但是被取保候审不致出现社会危险性的;第三,应被逮捕,不过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或正怀孕或哺乳其婴儿的;第四,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或在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逮捕后能否取保候审视情况而定,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列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具体分析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7、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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