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破产欺诈罪的刑事责任,境外法律一般规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日本破产法规定,对犯此罪者,处10年以下徒刑,或罚金20万日元。我国台湾地区破产欺诈罪“处2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追回被侵吞的财产”。但这一建议最后最后未被立法者所采纳。时至今日,我国有关刑事立法尚未对破产欺诈罪的刑事责任作出明文规定。我认为,我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破产欺诈罪的刑事责任作出必要的、明确的规定,但其最高刑是否可以略高一点,以15年有期徒刑为限。这一方面是因为,破产欺诈罪在我国将长期存在,且在一定时间内还将趋于严重,需要加以严惩: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社会制度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即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因此,破产欺诈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