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买房分割视情况决定:1.一方全款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个人财产;2.全款买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夫妻共同财产;3.贷款买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婚后增值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4.父母买的属个人财产;5.双方父母买的按出资比例分割。 法律分析 婚前购房后离婚该如何分割视情况而定。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购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协议不成,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登记前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屋,在双方离婚时,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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