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债务纠纷处理的方法有和解法、调解法、仲裁法、诉讼法、申请支付令法、申请先予执行法、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优先受偿权法以及代位追偿法。诉讼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法院在审查借贷案件起诉的时候,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借据,若没有书面借据的,应当提供事实的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