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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公证律师可以做吗
释义
    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律师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亲自拟定,并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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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7: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