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鉴定费由谁负责支付? |
释义 |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 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 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伤残鉴定费谁承担 伤残鉴定费用可以先自己支付,再向肇事方追偿。 工伤脚踝骨折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内踝严重移位可以评伤残,一般是十级伤残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流程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携带工伤鉴定资料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材料完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 4、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大家的工伤鉴定费由谁出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工伤鉴定后能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吗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伤残鉴定后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该内容由 唐凤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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