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再回原公司工作年限怎么算?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连续工龄与之前的工龄合并计算;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与之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离职后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又规定,公司辞退员工时支付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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