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哪些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释义 |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双方的责任可以由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可是在认定书中并不会具体写明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包含了哪些方面,双方也就会因损害赔偿发生纠纷,实际上相关的法律是有作出具体规定,可以分为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还有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指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者应当向受害者承担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 1、医疗费,指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时间减少的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4、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康复费要有相关证据。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 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当然,在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死亡或者是治疗后无效死亡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上面所说的赔偿项目,还可以要求支付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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