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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释义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2、有权申请工作人员回避;
    3、有权看现场图,对不当和有误之处有权要求更正;
    4、对检验、鉴定不服的,有权申请重新检验、鉴定或者自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
    做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首先要确定人员伤势,另外注意保留证据,如果事实清楚事故轻微可以私了,双方协商赔偿及时撤离,如果协议不成可以报警处理,按照交警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出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权利有:
    1.对检验、鉴定不服的,有权申请重新检验、鉴定或者自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
    2.有权申请工作人员回避;
    3.事故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有申诉和申请复议的权利;
    4.事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正当权益时,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但还应根据情况区别处理:
    1、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且不得移动车辆: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2、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符合条件的,可以移动车辆: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法定的可以移动车辆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什么时候可以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确定当事人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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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10: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