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要怎么分割
释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对于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经济适用房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归买受人所有。
    一、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该如何分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的,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分割增值财产;
    3.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4.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婚后购买,该房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增资部分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离婚经适房怎么分配
    关于离婚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1、若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婚前购置,以其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该房登记在婚前购房的一方,婚后夫妻共同按揭贷款的,离婚时关于该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一般判归婚前购房一方,该房屋婚后按揭贷款及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一方可主张分割。2、若经济适用房是双方婚后购置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依法予以分割。双方都主张该经济适用房产权的,该经济适用房价值可确定的前提下,法院会酌情优先考虑抚养孩子一方的实际需要、支付另一方补偿款的支付能力等,从而确定该经济适用房产权归属及补偿问题。3、关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住房性质由经济适用住房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后,方可上市交易。在此前若暂不能确定该经济适用房价值的,法院一般是暂不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17: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