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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未达成协议,对方不同意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释义
    离婚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需要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和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在法院审理后,如果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通常会批准离婚申请。分居两年不会自动离婚,夫妻双方需要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法律分析
    提出离婚的一方与另一方意见不一致时,通常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在此过程中,一般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需要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和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在法院审理后,如果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通常会批准离婚申请。
    一、分居两年是不是就可以自动离婚了
    夫妻双方分居两年不会自动离婚。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没有自动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使双方不分居也可以离婚。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是仍需要经过法院判决才能离婚。
    二、夫妻办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法定离婚分为两种情况:
    1、自愿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到夫妻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与离婚协议书;
    2、向法院提起诉离婚,一方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信息、结婚证、起诉状与婚姻感情破裂的证据。
    拓展延伸
    起诉离婚按照什么流程
    起诉离婚的流程:
    (一)一方向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起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果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受理。
    (三)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
    (四)法院根据情况安排开庭时间。
    (五)双方根据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诉讼。
    (六)法院进行庭审。
    (七)法院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结语
    离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另外,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如果不确定自己该准备哪些材料,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获取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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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4: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