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有房屋离婚需协商处理,双方无法协商则法院将根据以下情况处理:1)双方同意竞价取得;2)一方要求评估并赔偿另一方;3)双方均不要求所有权,则拍卖并分配所得价款。 法律分析 夫妻共有的房产在离婚时应该协议处理。如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和归属达不成协议,人民法院将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该被允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该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或变卖房屋,并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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