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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满足那几个基础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I管理资料。
    3、 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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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