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登报公示:公章丢失需在省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章在公安机关是有备案,所以一旦丢失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派出所报案:(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4)出示已生效的登报申明文件。由派出所出具公章遗失证明(报警回执)。2、办理新刻印章备案: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需要带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报警回执、登报报纸原件。待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之后,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3、刻章:最后,则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公安局刻一个新的印章即可,大概三天左右就能拿到新的印章了。 需要注意的是,公章遗失需要首先向公司汇报。其次找不到的情况下,需要及时到工商办理挂失等(很重要),并且需要补办公章,与前一个应有所不同,否则公章被人使用,容易损坏你公司利益。这期间与公章办理有关的开支你应当支付。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 四、印章的刻制、管理和缴销 (一)制发印章的机关,对印章的刻制和发送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手续。刻制印章的工厂或刻字社,必须取得用章单位的上级委托书和公安部门的准许,才能刻制。对伪造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当依法惩处。 (二)各单位对印章要严格管理,使用印章,必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批准。对非法使用印章的,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惩处。 (三)各单位的印章,如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时,应当将原印章缴回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