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市级民政局办理结婚吗 |
释义 | 法律规定市级民政局是办理结婚的。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要求登记结婚的,应持结婚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地的区县(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双方提交的材料后,认为二人符合结婚条件的,依法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分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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