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诊所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 开诊所需要以下手续: 1、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2、提交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3、经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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