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可作为债务担保方式,当债务人无钱还债时,债权人可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抵押物,并用所得款项清偿债权。债权人为保障债权安全,可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而房屋抵押是一种可选方式。1、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后,若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行使抵押物权,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房屋,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权。 2、出借款项时,债权人最担心的是债务人无力偿还,为确保债权安全,可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其中房屋抵押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