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办理房产证如何办理过户?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办理房产证不能过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一、安置房怎样证明是房东 安置房证明是房东的方法: 1、以房屋登记或拆迁协议约定的所有人为准。由于拆迁安置房屋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因此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所有通过正式拆迁程序的安置房屋,安置人可以取得房屋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取得房产证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 2、安置房所有权一般归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需要房管部门办理,需要按照现行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安置房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上市交易。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占有、使用房屋银行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二、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否可以过户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可以过户。 房产证以及土地证,同时是房主拥有此房产以及土地的使用权的相关证明,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只是有一个证,而没有另一个证书,即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或者只有土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没有了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是不具有对此土地的使用权的,所以在这个土地被别人侵占时,房主是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所以缺少土地证会给买房子的人的全带来风险。 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房产证则是你拥有房屋权的证明,凭借房屋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 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 已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平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不动产权证是房产证吗 不动产权证不完全是房产证,二者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 2、防辐射标签区别,房产证没有防辐射标签;不动产证有防辐射标签; 3、内容不同,房产证包含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而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适用期限等内容。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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