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财产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破产企业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他财产权益,破产宣告后至程序终止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及未收回的请求权财产,但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超过债务金额的部分应列入破产财产。 法律分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这是指在破产程序结束时清算组尚未收回的应由破产企业行使请求权而获得的财产。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是担保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物质保证,债权人对其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的债务,担保债权人有权取得担保物,用来抵偿债务人的债务。在担保期限内,未经担保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不得将担保物转让、出租、抵押等。所以,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能作为破产财产。但是,担保物的价款大于所担保债务的价款时,多出的部分应列入破产财产。 拓展延伸 破产财产的分类和处理方式 破产财产的分类和处理方式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环节。破产财产可以分为实物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财产包括房产、车辆、设备等有形资产,而无形财产则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等无形权益。在破产程序中,破产财产需要进行合理的处理。处理方式包括清算、出售、租赁、转让等。清算是指将财产变现为现金,出售是将财产以市场价格出售,租赁是将财产出租给他人使用,转让是将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通过分类和合理处理破产财产,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并为破产企业的重组或清算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结语 破产财产的分类和处理方式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实物财产包括房产、车辆、设备等有形资产,无形财产则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等无形权益。破产财产需要进行合理的处理,包括清算、出售、租赁、转让等方式。通过分类和合理处理破产财产,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权益,为破产企业的重组或清算提供经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一条 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 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 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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