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校强制学生剪头发是没有法律保证的。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头发是人身的一部分,是由公民自己支配和控制的。学校制定校规和学生守则是为了便于对学生的管理,作为学生目前还处在学习的阶段,应该把学习放在第一位,因此,遵守校规校纪是每一个学生的义务。学校有权利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予以肯定处罚,但是还是应当以说服教育为主。目前对中小学生的处罚依据,散见于教育部颁发的学籍管理限定等多种文件,在事实上工作中究竟怎样执行,无具体的限定。学校在对学生进行处罚时就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一种是怕出问题,不敢处罚学生;一种是处罚不当,甚至作发生一些不应有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