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奖金计入综合所得还是单独计税,涉及到奖金的性质和发放方式。如年终奖、节日福利、年度考核奖等被视同工资计入综合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入个人所得税计征范围,并按照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方法计算纳税金额。而一次性奖金、奖励金等则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应当按照“一次性、额外、非正常”的原则,单独计税。这类奖金在发放时会代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或者由受益人在次月进行预缴,而不会计入当月的综合所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奖金的性质复杂,或者奖金的发放方式有特殊规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以确保纳税人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 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应当按照本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培训代金所得等各项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