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被讯问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容易被迫签署不利协议。但法律规定,任何协议都必须是自愿达成的,否则无效。因此,被讯问者在律师会见期间,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 拒绝签署任何未经律师审阅的文件。 2. 要求律师在场,并在律师的指导下签署协议。 3. 了解协议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1. 《合同法》第十六条:“合同是自愿订立的法律行为。” 2.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被告人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辩护,律师有权对案件材料进行研究,并参与对被告人的询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制接受调查、谈话或者询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强行签订协议的,该协议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