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写一个人危害 |
释义 | 房产证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的,不一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就一定是一个人所有。具体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房屋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部分或者全部购房款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即便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该房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只登记在一人名下并不会就影响财产分割。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且房产证上面只写了出资方一人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属于出资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经双方约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办理过户,一方的赠与行为有可能因未进行登记,属于未完成赠与可以请求撤销。只有房产证上面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屋才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而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及军人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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