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主有权利迁走另一方户口吗 |
释义 | 户主没有这样的权利,按规定必须本人有接收户口地并且由本人办理迁移手续才可以迁移户口。离婚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地,没有规定需要迁走,也没有规定说再婚后就必须迁走。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自愿选择,任何人或者机构(包括公安和法院)都无权强制迁走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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