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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增值税什么时候开始预缴
释义
    

法律主观:
    


    1、纳税人应在 转让房地产 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 土地使用权证 书,土地转让、 房产买卖合同 , 房地产评估 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土地使用税 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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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2: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