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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后大出血死亡是医疗事故吗?
释义
    法律分析:
    产后大出血死亡不能直接认定是医疗事故。可先去医院复印并封存病历,固定证据,委托专业医疗律师初步评估了解医院过错后再做决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五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二)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三)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四)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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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8:37:14